各新疆棉花企业: 为稳定棉花市场,国家决定公开收储部分新疆棉。本次收储以轮换的方式轮入新疆2008年度生产的棉花,数量22万吨。由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公司”)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公开竞价方式收储。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棉收储交易按有关部门批准的《2008年度新疆棉收储交易办法》和《2008年度新疆棉竞价收储办法》执行(相关办法另行发布)。 二、此次收储的新疆棉必须是2008年度新疆生产并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品级要求为1至4级,长度要求为28毫米以上(含28毫米),马克隆值要求为A级、B级和C级C2档。加工时在线回潮率应不超过8.0%,异性纤维含量低于L档(含L档)。 三、棉花包装及组批要求: 1、棉花包装要符合棉花包装国家标准(GB6975-2007),其中棉包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符合I型棉包要求;棉包标志须符合逐包检验的棉包标志要求,每个棉包必须附有棉包条码;棉包必须使用新包布,且无污染和炸包。 2、交储棉花需组批交货,每批数量为93包或186包,每批棉包必须是同一品级。 四、标准级(328级)每吨按12600元作为收储的最高到库价格,其它等级棉花的收储价格按照3%的品级差率、1%的长度差率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为送至中储棉公司指定仓库货场的交货价。为支持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经过仪器化公证检验的新疆棉按净重结算,净重结算价格在相应等级棉花公定结算价基础上每吨加400元。 五、此次收储库点另行公告,每个指定仓库每日收储数量以交易市场公布的详细资料为准。 六、参加此次收储交易的供货方(卖方)须是交易市场交易商,且限定为在新疆登记注册的棉花企业。如果供货方不是交易市场交易商,可以申请成为交易市场交易商,也可委托现有交易市场交易商为其代理。 七、为方便新疆区内棉花企业交易,新疆棉收储交易时间暂定为2008年10月2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不包括双休日),每日16:00开始交易,16:30开始两分钟倒计时,17:00开始1分钟倒计时,直至闭市。 八、成交后,供货方(卖方)与中储棉公司通过交易市场签订《购销合同》,交易市场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