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近期,我区南疆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和巴州等地,先后出现了持续大范围罕见降雪、降温天气,设施瓜菜生产不同程度遭受雪灾和冻害,对我区农业生产特别是设施农业造成了较大损失。此外我国湖南、湖北、河南、浙江、陕西、贵州等14个省(区、市)持续出现的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农产品跨区域调运受阻,对我区农产品市场供应造成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确保冬季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切实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冬季农业生产,把防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农业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强化降温降雪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生产预警提示,提高防御能力。受灾地区的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做好灾害救助,加强灾情分析、预报和汇总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影响和生产恢复情况,研究制定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技术方案,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督促落实抗灾措施,使灾区农业生产得到尽快恢复,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千方百计保证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给。加强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的作用,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推进农产品运销。各地农业部门要及时提出运输需求,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搞好运力调度和组织协调。加强“绿色通道”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措施建议。组织动员营销大户和定点批发市场,积极组织货源,搞好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消费安全。各地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不可为保供应,放松安全,要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将批发市场等农产品集散地作为监管重点,提高抽查频率,扩大抽查范围,督促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要建立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加大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防止问题扩大蔓延。
请各地(州)农业局接此通知后,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部级定点市场及重点批发市场,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实际工作中,如遇到什么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请及时与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和园艺特产处联系,紧急情况实行当天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陈 肖 0991-8551484
杨关勇 0991-28802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