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发改价函[2008]18号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发布我区2008年度粮食收购信息参考价格的通知》(新发改农价〔2008〕632号)精神,现就我州各县(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全州统一执行白小麦(标准级)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为每公斤1.54元,白小麦与红小麦、混合麦品种差价为每公斤0.06元,即红小麦和混合麦(标准级)最低信息参考价格为每公斤1.48元。收购等级分为五个等级,等级差为每公斤0.03元;全州粳稻(标准级)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为每公斤1.64元,收购等级分为三个等级,等级价差为每公斤0.03元。
二、各粮食购销企业要在收购站点明显处公示粮食收购信息参考价格。
三、此次发布的粮食收购信息参考价格自2008年新粮收购起开始执行。
四、各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严禁出现压级压价和“打白条”现象。
2008年度粮食收购信息参考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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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等级 |
白小麦 |
小麦和混合麦 |
粳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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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1.60 |
1.54 |
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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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1.57 |
1.51 |
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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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1.54 |
1.48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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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1.51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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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
1.48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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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信息不含0.20元/公斤直补。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