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村贫困老动力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集中申报县(市)扶贫部门确认后,由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基业职业技能培训优惠证》,作为享受培训补助的凭证。该“优惠证”免费发放,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