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对于扩大就业,增加就业总量,推动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了了解《就业促进法》在巴州的实施情况和对劳动就业的影响,我们进行了走访调研,初步掌握了巴州《就业促进法》的落实情况和一季度的就业情况。
一、《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随着《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巴州各级政府迅速行动起来,大力推进劳动就业工作,做好法律规定与现行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促进法》的落实。
1、迅速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巴州各级政府在3月3日正式启动了以“进城务工,公平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违法行动。此次“春风行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准备外出务工、新进城务工和已经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他们在此次活动中将获得多项就业服务:能够在其居住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得到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以及免费提供的职业介绍服务;作为“春风行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我州在库尔勒地区开展了州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联合执法监察,对库尔勒市14家民办职介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其中对人员相对集中的客运站人力资源市场6家中介机构、金三角的3家中介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春风行动”活动中,还将对外来农村务工人员举办“春风行动”主题宣传日活动和专场招聘洽谈会,并对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领取。
2、帮助和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再就业。为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自治州制定《“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通过开展“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州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对有就业需求,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就业承诺制。当年、每户“零就业家庭”中至少安置1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承诺30日内为其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通过各项就业援助,帮助实现稳定的就业。
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意识提高。《就业促进法》实施后,我州企业意识到保证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很重要,一方面企业需要留住自己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熟练劳动力队伍,不想因为人员的缺乏影响生产;另一方面就业者也需要有个稳定的工作岗位,保证稳定的收入。因此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明显提高。在实施的过程中,大部分比较顺利,但是也存在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在一些季节性生产企业,多数农民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工人大部分属于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动性较大,他们不愿意长期在一家企业工作,哪里有活就去哪里干,哪里工资高就到哪里去,随意性很大,不愿意都到劳动合同的约束,更不愿意缴纳保险金。巴州鸿泰棉业有限公司就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要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被大多数劳动者拒绝,甚至以罢工相威胁。
二、一季度巴州就业特点及问题
从劳动部门的资料显示,一季度巴州实现就业的人员7245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780人;本地转移就业人员14754人,较上年同期减少1742人;外来就业人员6114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913人。一季度劳动就业的几个特点:
1、企业用工门槛提高,而求职人员期望值过高。在巴州举行的“南疆人才交流会”上,各类企业提供了2600个岗位,参与的求职者超过7000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2100人。在“巴州2008春季人力资源交流会”上,进场的企业有新疆四运集团公司、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40余家、70多个职业工种、1100多个空缺岗位,前来求职的人员达3100人次以上,初步达成意向的有378人。存在的问题是,大量的工作岗位找不到合适的人才,而更多的人员无法找到合适的岗位。就其原因:其一,企业提高了用工门槛,对求职者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都做了较高的要求。把大部分求职者挡在了门外。其二,求职者对职位期望值较高,希望工作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专业对口等方面适合自己。导致了部分岗位招不到人。其三,偏远艰苦地方招工难度较大。如巴州新隆蛭石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基地需要100余名工人,但是由于矿山地处偏僻,条件艰苦,目前只招了20余人,用工缺口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