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至2010年,博湖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对有种猪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购进优质种猪10头以上的农户,每头猪财政补贴100元;对养殖生猪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管理;养殖小区用地下水的免收水资源费;用电价格按农业用电价格执行,有力地促进了生猪产业快速发展。
1—9月份,全县生猪存栏4.48万头,同比增长51.9%;出栏7.66万头,同比增长32.3%。同时畜牧项目进展顺利。投资2000万元的博宁畜牧公司扩建工程进展顺利;查干诺尔乡和乌兰再格森乡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顺利实施;争取贴息资金45万元的生猪规模化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即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