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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农民工泪洒工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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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jbzny.gov.cn        [2007-8-29 12:07:52]         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

  案例

  41岁的安徽民工王吉华如今正面临着“家破人散”。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春节过后来北京打工,得到的却是终身残疾。

  王吉华上有80多岁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孩子。没有钱治疗,只能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借高利息的贷款。妻子见家中债台高筑,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这位来自安徽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镇朱北行政村的农村汉子,在电话里已是泣不成声:“我在北京的工地上摔伤了,回老家治疗后,仅在淮北矿工总医院就花去了1万多元。我以后再也干不了重的农活儿,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王吉华最终还是选择了法律途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他免费提供了法律援助。

  在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局递交的申诉书中,王吉华称,2007年3月16日,他经王旭东介绍,到河北定州鑫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鑫艺达公司)从北京市开元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承包的中体奥林匹克花园D区3号楼工程项目处务工。当时,鑫艺达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3月17日下午,王吉华被安排到该工地四楼剔凿墙面钢筋。工作过程中,因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王吉伟从施工的架板上不慎摔下,并受伤。

  北京市长辛店医院5月17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写明:王吉华“左踝关节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因内、外踝骨折致踝关节不稳定。于2007年3月17日在我院住院,因欲回家乡治疗而自动出院。”

  记者注意到,王吉华到北京长辛店医院治疗时,院方在住院病案首页上的“联系人姓名”一栏填的是一个叫“秦建章”的人,“秦建章”和王吉华的关系填的是“同事”。住院病案首页上还留下了秦建章本人的手机号:1360106××××。

  7月30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秦建章。秦表示,他是施工队队长。当记者问及他是否是鑫艺达公司的员工时,秦建章说:“也算也不算”、“从鑫艺达走的账号”。

  按照秦建章的说法,王吉华是他从另外一家公司“借来”的人,借5天,“没手续”。

  “王吉华在我工地上,就干了一天活儿。”秦建章声称,王吉华不是在工地上干活儿摔伤的。“他怎么摔的,谁也不清楚!”

  秦建章表示,王吉华在长辛店医院只住了一个晚上,“我们没打他,没骂他,他自己要走的。”王吉华第二天出院,秦建章还向医院交了3000元。王吉华回老家前,还向秦建章打了一个借条,借了7000元。

  当记者提出还要再核实几个相关问题时,秦建章却突然把电话挂断了。

  王吉华对此的解释是,当他被拉进北京长辛店医院时,因骨折需要打石膏的费用都是工友们凑的钱。“在用人单位不给缴手术费、伤痛难忍、举目无亲的情况下,一个穷打工的除了选择回家,还有什么路可走?!”

  王吉华的代理律师吴丰敏表示,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没有对王吉华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给他提供良好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依法和王吉华订立劳动合同,甚至连工作牌、工作服都没有提供。

  王吉华一案,将于8月15日在丰台区劳动局公开审理。

  现状

  安徽民工王吉华的工伤维权遭遇不是个案,农民工因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泪洒京城的并不鲜见。

  7月27日,记者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采访时了解到,法律工作站从2005年9月8日成立以来,至2007年3月15日,仅法律工作站的律师们就办理了152件农民工工伤案件。在这152个工伤案件中,只有1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总数的9.2%,且其中3位农民工的合同还保存在用人单位处,劳动者本人并没有。从工伤保险的参保率来看,只有12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89%。

  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王芳律师表示,一般而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会给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从上述数据来看,超过90%的农民工都处于应签订劳动合同、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非法用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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