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把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重视农民收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水费、电费和农民生活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务工收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了减轻农民负担行政行为,全县共设立了112个涉农公示牌,对涉农收费的项目、价格等进行公示,同时设立38部举报投诉电话,凡发现存在变相加重农牧民负担的行为,将追究乡镇“一把手”的责任,并将其减负工作成绩于年度考核相挂钩。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农牧民负担引起的上访案件。
据统计,轮台县共有农业人口63009人,2008年减负总额达2690.82万元,人均减负427元。农民承担“一事一议”筹资723349元,人均不超过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