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对各类用工行为,实行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要求企业用工提前备案;建立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不良名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审查、企业欠薪报告和建筑企业欠薪保障金等制度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项普法宣传,举办企业法人代表劳动保障培训班和农民工代表维权培训班,2007年共培训企业法人65人次、农民工代表165人次。
三是努力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2007年全县企业共签订劳动合同1834人次,签订率达98%。
四是狠抓劳动监察执法。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同监察、公安、建设、工会等部门,通过开展一系列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督察劳动合同签订、检查农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农民工工资拖欠及支付情况的专项督察,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2007年全县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件,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54.7万元,劳动争议案件下降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