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3%的标准,收缴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是实行意外伤害保险备案制度,强制施工单位为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农民工利益。
三是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开工前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