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的监督管理,推行农民工全面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
二是健全职业介绍机制。全面落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民工介绍职业,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举办技术技能培训班19期,培训农民工1000余人,求职登记504人。
三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强化日常巡视监察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劳动保障专项执法3次,涉及劳动者2216人,签订劳动合同1925余份,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3件,结案3件,结案率达100%。
四是健全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制度。加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农民工、善待农民工、共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8.8万元,涉及农民工41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