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进程,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建筑业、餐饮业“劳动合同签约行动”顺利开展,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点建设;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市属采矿、建筑、加工制造、通讯、饮食服务等劳动密集性行业等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通过各项有力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联合检查共计检查用工单位168户,通过检查,16家未按期参加劳动年审的用工单位补办了劳动年审手续,督促企业为2450人补签了劳动合同。
二是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仲裁办案条例》的规定,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为宗旨,公平、公正、合理解决劳动纠纷,对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教育为主的原则,力争做到及时结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0起,不予受理16起,结案158起,结案率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