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用工企业的监管。以企业年审为契机,2009年共年检151个单位,对25个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力推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微机管理,建立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企业劳动合同签证台帐。全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5635人,行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2009年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6起,涉及农民工428人,为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48.07万元,劳动争议案件较上年下降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