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贯彻“以棉补粮、以南补北”的原则,对小麦种植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由南四县市筹资完成。各县市统一补贴办法,在自治州每亩补贴10元的基础上,每亩再补贴10元;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也出台了相应的补贴措施,收购环节在自治区每公斤补贴0.2元的基础上再补贴0.1元。在小麦种植任务上增加了大户种粮的面积指标,将小麦种植任务的20%安排给大户种植,并将种植任务与用水指标结合起来,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各县市也相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库尔勒市:(1)凡是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在购买农机时,可优先享受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2)凡是种植小麦的田地,国家收购每公斤小麦补贴资金0.20元,收购企业每公斤小麦补贴资金0.10元;(3)种植小麦的地块,每亩由国家财政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款97元(以2009年国家补助数为准),自治州筹款补贴10元,市财政补贴10元;(4)套种小麦的果园必须是5年以下树龄的果园,果园面积按60%给予补贴水费(套种果园小麦品种应选春麦);(5)小麦单产达到360公斤产量的纯小麦种植地给予水费补贴。
轮台县:“在建立产量与农资综合补贴挂钩的基础上,对种植在大河灌区、井灌区等基本农田范围的冬小麦,每亩产量在370公斤以上的(除特殊情况外)实行100%的农资综合补贴;对种植在山水灌区、撂荒恢复地和果粮间作地的冬小麦,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根据其产量不同给予实行50-90%的农资综合补贴等。
和硕县:县财政免费供应冬小麦良种,优先安排供水。县财政对在冬小麦地块进行的复播作物种子进行补贴(每亩补助50元)。对进行良种繁育的地块优先保证列入农资综合补贴范围,对其收购价高于粮食部门收购价(含自治区、州、县补贴)0.2元进行收购。
且末县:在兑现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种植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出资40万元用于冬小麦良种补贴,并给予所有小麦种植农户每亩补贴水费10元。
博湖县:2009年县财政拿出50万元实行粮食价外补贴。
焉耆县:对种植冬麦的农户免费提供冬麦种子,冬麦种子由县政府统一购买,统一发放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