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农民种植小麦、玉米,库尔勒市人民政府为2009年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特制定5项相关优惠条件:
(1)凡是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在购买农机时,可优先享受中央农机具购置补贴;
(2)凡是种植小麦的田地,国家收购每公斤小麦补贴资金0.20元,收购企业每公斤小麦补贴资金0.10元;
(3)种植小麦的地块,每亩由国家财政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款97元(以2009年国家补助数为准),自治州筹款补贴10元,市财政补贴10元;
(4)套种小麦的果园必须是5年以下树龄的果园,果园面积按60%给予补贴水费(套种果园小麦品种应选春麦);
(5)小麦单产达到360公斤产量的纯小麦种植地给予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