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用、农药出口退税下调……这一年,全国植保行业可谓大事频频。在此,我们历数上一年发生的行业大事,希冀从中找出些许可以影响未来行业走向的蛛丝马迹。
事件一:高毒农药禁用
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仅保留出口和应急所需的生产能力。至此,曾经统治杀虫剂市场20多年,占农药总使用量的1/4左右的高毒农药退出了历史舞台,“甲胺磷时代”正式宣告结束。
点评:高毒农药禁用无疑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一方面,农药行业产品结构将得到更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屡屡发生的高毒农药中毒事件和频频检测出甲胺磷的农产品将会大幅减少。更重要的是禁用高毒农药将极大地减小对环境的压力。
有人怀疑,高毒农药禁用之后,会不会造成一些重大病虫害的暴发而难以防治?答案是否定的。时至今日,由全国农技中心分别于2006、2007年推荐的用于高毒农药替代的29个产品,32项配套使用技术,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替代产品完全可以弥补高毒农药禁用后的空缺,其防治效果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行业人士来说,最关心的恐怕是高毒农药禁用后哪种替代产品将继其衣钵。从目前来看,毒死蜱、乙酰甲胺磷、阿维菌素类产品增速较快,被行业人士普遍看好。
事件二:突击叫停吡虫啉
2007年5月上旬以来,稻飞虱在华南一些稻区暴发,呈现出虫源基数大、发生早等特点。为此,农业部下发《关于做好稻飞虱等水稻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鉴于褐飞虱对吡虫啉类农药抗性已达高抗水平,为确保防效,必须坚决停止使用。
《通知》一出,便引来众多生产企业的一致不满,纷纷置疑这种行政命令式做法的合理性。农业部通知停用吡虫啉,究竟是指导性建议还是指令性规定?在记者采访中,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植保植检处相关负责人的回答是:“停用吡虫啉”只是一个技术指导性建议,仅仅建议暂时停用而非禁用。这一解释才逐渐平息了此次风波。
点评:农业部专家从稻飞虱抗性治理的技术角度提出停用吡虫啉,无疑持的是负责的态度,完全可以理解。但《通知》措词似乎欠妥,给人的感觉像是行政命令,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在此次事件,有关主管部门显得手忙脚乱,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如果主管部门平时能够未雨绸缪,建立起相关应急预案,就不至于发生突发事件时方寸大乱。事实上,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做好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非常重要,如果这两项措施有力,病虫害其实也不可怕。但问题是,目前一些基层植保部门实力薄弱,测报工作难以做到位,病虫发生初期难以得到及时监测,从而容易贻误防治良机。
事件三:出口退税调整
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农药制剂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11%降为5%,原药由原来的13%降为5%,基本包括了零售包装和非零售包装各种成药,调整幅度之大、前所未有,农药企业面临洗牌。
这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后,生产企业反应不一。规模较大的企业均持理解与支持态度,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但规模较小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则表示,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对利润率本来就很低的低端产品以及依赖出口的中小企业将带来较大冲击,今后经营压力很大。
点评:出口退税率下调,大型出口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都会增加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无疑是好事情,一方面,企业出口量就会减少,国内市场的供应量将增加,势必加剧本来产能已严重过剩农药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最终淘汰实力较弱、环保措施不全的小型企业,从而增大优势企业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客观上起到了逼迫企业减少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加快结构调整、寻找新利润点的积极作用。农药企业应在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等环节下功夫,培育自己的优势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