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轮台县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轮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轮台县2009年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新农种植(2008)210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良种补贴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2009年棉花良种补贴项目已开始启动。自治区根据农业部的安排,给我县下达良种推广补贴面积为13.51万亩,目前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为切实实施好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领导,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轮台县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责任制,各乡镇(场)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统一思想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农民认识到该项目属特惠制,主要针对良种的使用和推广,而不是普惠制,不能简单理解为对农民的补助。2009年项目的实施与农民购买棉种同步,根据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欲享受补贴的农户必须按分配给所在乡镇的补贴面积在中标供种企业(轮台鸿泰种业)购买自治区农业厅指定的品种,以此来促进优良品种的推广。
三、广泛宣传
各乡镇(场)要在深刻领会棉花良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向广大农户详细解释这一优惠政策的性质,让农民了解政策的根本目的。要使补助资金按照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发放到农户手中,保证符合要求的农户既能用上良种又享受到优惠政策。
四、狠抓落实
(一)补贴要求
1、补贴范围:各乡镇(场)所辖基本农户的二轮承包土地和鸿泰种业安排的部分良种繁育田农户。大户和以其它形式承包的非二轮承包土地不在补贴范围。
2、补贴面积:在各乡镇(场)自报面积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局根据农业厅下达的补贴比例给各乡镇(场)分配(详见附表1)。
3、补贴品种:根据农业厅招标领导小组指示精神,除鸿泰种业安排的良种繁育田外,享受良种补贴的品种必须是农业厅招标办招标书上对本县指定的补贴品种:中棉49、中棉43和新陆中28。
4、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厅招标书上确定每亩6公斤用种量,每公斤棉花良种补贴2.5元,即每亩补贴15元。
5、供种价格:中棉49每公斤4.5元;中棉43每公斤4.4元;新陆中28每公斤4元。
(二)补贴程序
1、各乡镇(场)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立即按文件要求向各村组分配面积,编制补贴农户清册,提供农户购种发票复印件或乡镇与中标企业签订的供种协议及汇总票据。
各乡镇(场)要认真填报数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有虚报现象,将取消良种补贴,并追究领导责任。
各乡镇(场)棉花良种补贴公示、发放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务必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县农业局(纸质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清册),过期责任自负。
2、农户携带身份证件到中标企业轮台鸿泰种业及鸿泰种业在部分乡指定的供种点购买棉花良种。鸿泰种业给农户开据购种票据时必须写清楚农户姓名所在乡、村、组以及身份证号,购买品种及数量,以备领取补贴款之用。
3、县农业局根据各乡镇(场)及鸿泰种业所报供种农户清册,进行核实、汇总、上报。
4、待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将良种补贴款拨付到县财政局后,县农业局将各乡良种补贴供种清册报给县财政局。
5、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场)面积及各乡镇(场)供种农户清册,按每亩15元补贴标准在规定的日期内拨付给各乡财政所。并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补贴公示
按照2009年棉花良种补贴资金发放的要求,各乡镇(场)在编制好农户良种补贴供种清册后在各村组进行5-7天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后上报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