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产品市场,确保巴州林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巴州林业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明电〔2008〕330号《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林业厅新林传发[2008]60号《关于加强林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成立巴州特色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州林业局欧阳副局长任组长,州森防站副站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森防站工作人员和林果办成员组成。并将通知精神迅速转发到各县(市)林业局、州直国营农牧园艺场,要求开展林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协同各县(市)林业局以及林果加工相关企业,于9月24-26日对全州林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