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欧洲李种植面积,逐步将欧洲李培育成为优势产业,和硕县制定了《欧洲李示范园建设补助办法》,办法提出,由县财政拿出25万元资金,用于欧洲李示范园建设。同时,办法还明确规定了补助标准:欧洲李示范户在示范园补植的苗木,待年底由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按成活株数实际购买价格每株给予80%的全额补助,嫁接成活一个接穗补助80%的工钱,20%的工钱由示范户承担,对果树的病虫害的防治、新品种的引进都给予适当的补助。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使种植户吃上了“定心丸”,增加了发展的信心,而且有效地促进了欧洲李示范园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和硕县已在全县范围内确定欧洲李示范园14个,面积86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