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具体目标:到2014年,构建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县、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职能部门,比例达100%。
二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60%,村道不低于50%。
三是改善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优良路率稳步提高,次差路率大幅下降。
四是农村公路县道和乡道的路基、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技术状况基本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村公路(村道)技术状况需达到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
五是提高农村公路绿化率。全区农村公路平均绿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4年县道85.10%,乡道58.10%,村道8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