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建成县级再就业基地1个。截止目前,已完成职业培训22277人,实现就业再就业17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截止目前,已为90名下岗失业自主创业人员发放贷款180万元,并正在积极为50名下岗失业自主创业人员办理贷款。
三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6631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7448人,实现转移收入2618.7万元,下拨农村富余劳动力引导性培训补贴26.7万元。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办公室已经挂牌。“阳光工程”已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