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生猪补贴优惠政策;
二是对良种牛冻精按25元/头补贴,对良种绒山羊种公羊按50%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是利用国家、自治区农机补贴政策性资金向畜牧业机械倾斜的有利时机,重点对饲料粉碎机、割草机进行补贴,在国家补贴30%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贴10%;
四是牧民用于解决牧区人畜饮水的机井,每眼补贴200元;
五是对有生猪养殖经验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有意向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户,按每1000头生猪不低于50亩养殖用地的标准,在远离居民区,条件适宜的区域,优先办理划拨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