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州博湖县把惠农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始终把维护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仅2007年,为减轻农民负担88.78万元。
一是涉农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有效渠道,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出台的相关惠农政策,并通过会议、发放宣传单、宣传栏、走家串户等不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把党的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宣传到各族农牧民群众中。几年来,深入农村宣讲相关涉农政策2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涉农收费制公示到位。凡涉及农民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益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均实行公示制度。采取公示栏、公开信、明白卡等形式,对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收费对象、监督举报电话都必须公示,且有据可依,符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切实做到所公示的内容要说得清、看得见、留得住。公示的范围从各乡镇进一步扩大到行政村。
三是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到位。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等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严格目标考核。在对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对惠农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对未完成年度惠农工作目标任务和弄虚作假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