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启动以来,博湖县共投资2080万元,计划建4430座沼气池,目前已建成3377座(通过自治区农业厅验收2430座),剩余1053座正在加紧建设中,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项目实施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实施工作。成立沼气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技术员现场讲课、组织农户到县内外参观示范户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几年来,共组织召开沼气建设、管理和使用培训会48场次,培训群众5000余人次,编印征订通俗易懂的《户用沼气使用手册》3000余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发展沼气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博湖县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由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博湖县对沼气建设项目任务、国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物资分配等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同时各项目乡、村在本辖区内张榜进行公示,接受农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坚持标准建设。博湖县做到按国家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备料,统一使用标准化关键设备,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施工技术工艺。同时多次抽专人定期不定期到各项目村进行巡回检查监督,对已建项目进行评估和回头看,发现不合格的“一池三改”工程,该返工的返工,该维修的维修,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做好建设服务。博湖县向各农户发放沼气建设安全使用管理须知,并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由各项目村安全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入户进行沼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博湖县在建设并使用沼气以来未发生一例沼气安全事故。2007年博湖县在塔温觉肯乡积极推行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模式,购置一辆抽渣车,配备3名物业管理员开展修建和维修等技术指导服务。今年,博湖县已有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从业人员50名,这对顺利实施沼气国债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整合项目,抓好综合利用
博湖县以沼气建设为切入点,把沼气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有机结合起来,现已推广沼渣、沼液综合利用1000亩。建设生态家园沼气示范村2个(塔温觉肯乡哈尔恩格村和本布图镇乔鲁图村)。
总之,该项目实施以来,博湖县已初步形成“草-畜-沼”生态建设的循环发展模式,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