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保障制度,对下派人员在编制、职务、工资、生活补助、年度考核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二是建立工作制度,确定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重点、工作范围以及考核管理办法。
三是建立激励制度,对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员除给予重奖外,优先推荐评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提拔重用。
四是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