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小麦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认真执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标准,农资综合直补102元/亩,价外直补标准仍采取按商品粮补贴政策,小麦补贴标准0.20元/公斤,自治州对种植小麦的农民每亩补贴10元;
三是严格执行小麦收购最低信息参考价,即小麦收购不低于1.54元/公斤(标准级),一等小麦1.60元/公斤,此外,每公斤小麦自治县价外补贴0.05元,小麦收购随行就市;
四是农资综合直补、价外直补等种粮补贴采取联合发放的方式,及时把各类补贴发放给农户;
五是实行交粮奖励措施,对完成收购任务的乡镇(场)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