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联一个乡镇,定期下基层了解情况,协调解决法律问题。
二是设立流动咨询台,定期定点接待农民、返乡民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
三是成立普法讲师团,宣讲《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是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工作站由3至5人组成,司法所所长兼任站长,并进行业务培训。
截至目前,共解决农村法律纠纷37件,提供咨询220人次,组织宣讲活动220场次,办理法律援助22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