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在核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编制人员的基础上,结合灌区实际,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
第一步,在水管单位内部实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人员、经费分离,对维修养护实行内部合同管理,维修养护部门实行企业化运作;
第二步,将维修养护部门转变为企业,与水管单位分离,但仍以承担原单位的养护任务为主;
第三步,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养护企业,水管单位逐步实行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