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执行现有优惠政策及《关于东戈壁2万亩葡萄基地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优惠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葡萄基地建设奖补办法。
二是从2009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林果业灾害防控体系、育苗基地、示范园、节水灌溉及林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是对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安排的产业化发展、科技兴农、科技三项经费、扶贫、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节水滴灌、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农机补贴、林业贴息贷款等专项支农资金要进行有效整合,实行捆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