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发展中介组织和“订单农业”等方式,使龙头企业与农民联结机制逐步从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龙头企业已经与农户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协作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
二是积极培育中介组织。至2011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注册资金达到8032.19万元,成员达到617人。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有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人均收入高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以上。
三是注重教育培训。利用“科技之冬”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活动,近年来,组织全县90%以上的劳动力参加了农牧业技术培训,大大提高了农牧民的素质。
四是对龙头企业给予充分的政策扶持。充分落实税费、金融、风险保障等政策。对到轮台投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零地价、零收费、零距离服务等优惠政策。同时,根据实际,采取政府、企业、农户、金融机构“四合一”的最佳模式为所有棉农的棉田、小白杏参加保险;将农民和企业的风险降到了最低。